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省直部门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予以公布,并就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报考省直部门职位,参加面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与集合地点
5月21日(星期日)上午7:00,在陕西长安雅集酒店(西安市长安南路84号,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内)广场集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报名序号)。
2.参加体检的考生当天早上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禁酒禁夜宵,避免剧烈运动。
3.请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按时到场,并注意交通安全。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请携带500元现金。
5.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未结束考生不得离开。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关于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要求。
联系电话:029-83691258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