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机关工作人员结构,畅通基层一线人员培养选拔渠道,根据《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暂行)》和工作需要,拟从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县各镇、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宁陕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法(暂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县直部门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工作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核定标准参照服务期年限);
4.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选调任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4.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公开选调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报名,也可由主管单位推荐报名。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宁陕县委组织部(宁陕县长安东街1号政府大楼四楼公务员股)
3.提交报名资料
(1)部门审核盖章的《宁陕县县级机关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根据职位需要提供);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招录(招聘)文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需要提供)。
(7)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4.准考证
准考证由县委组织部印制、发放。
5.相关事项
①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②本次选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1:2),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选调岗位,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调整开考比例核减岗位职数或直接取消该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查询成绩。2023年9月20日,考生可登录县政府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按公开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2倍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3日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和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同步公布考察人选。
2.综合成绩加分。为突出实绩导向,对报考公开选调职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实行综合成绩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即2020-2022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的加0.5分。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选调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
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实绩表现,注重了解服务对象意见。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缺额递补。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考生经历等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开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拟任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实行试用。公示期间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公开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内,新公开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关系、 待遇不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照程序报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对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公示后不参加考察,拟任用人员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等影响选调工作秩序的报考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4.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用人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