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西安周至县治霾网格员招录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陕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铁腕治霾专职网格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共招录10名专职网格员(附件1),男性9名,女性1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1日至2003年7月12日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一定的沟通表达、公文写作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择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禁考期内的;
3.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招录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录公告
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uzhi.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邮箱报名为2021年7月12日8:30至7月16日18:00,现场报名为2021年7月12日8:30至7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一种;
3.报名邮箱:zhouzhihuanbao@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
4.报名地址:周至县农商西街(东)17号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二楼办公室
5.报名资料(标明原件的资料,现场报名考生需同时提供复印件,邮箱报名考生需提供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6.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2日8:30至7月17日18:00。
7.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邮箱查询审核状态。如收到“报名成功”回复邮件,视为报名成功;如收到“信息有误”回复邮件,视为报名失败,请修改后提交。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反馈报名结果。
(2)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由应聘者承担一切后果。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按照岗位需求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录计划,核减及核销岗位数量将在网站进行发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及法律法规;
2.笔试安排。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如遇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4.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入职等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补录。
(七)公示及录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2.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签订劳动合同。此次公开招录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特别提示
(一)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招录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及时关注。
(二)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录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所有。
(四)咨询电话:029-87111246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录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录的工作人员须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公开招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原标题:周至县关于公开招录铁腕治霾专职网格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