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宝鸡第一中学办学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配置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7〕116号)及相关规定,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决定在陕西省2023届公费师范生双选会上,为宝鸡第一中学公开招聘硕士以上研究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师范类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6名、英语教师7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
具体专业条件见附件2(2023年宝鸡第一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3.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相应学科中学(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可以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参加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笔试或面试成绩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教育局网站(http:// jyj.baoji.gov.cn)、陕西省2023届公费师范生双选会现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下午15:00)。
报名地点:陕西省2023届公费师范生双选会现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街620号)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在双选会现场填写《宝鸡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连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交招聘报名工作人员。
报考岗位须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②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查验和谈话了解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学习经历以及专业发展情况方式进行。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根据审核要求及时完善相关报名资料。
(三)面试
面试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讲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课堂教学知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宝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宝鸡第一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廖老师
咨询电话:15309179870
附件2:2023年宝鸡第一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教育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