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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904人)

2023-03-29  |  来源: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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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580家事业单位,提供了149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904名。其中:

(一)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69名。

(二)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长春新区、莲花山、榆树市、德惠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969名。

(三)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计划招聘1366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2023年长春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2)、《2023年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3)。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1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招考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6.年龄要求:

(1)报考市直及10个县(市)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2)报考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报考面向二道区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开展的专项招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7.报考面向二道区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开展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面向二道区社区“两委”成员:在二道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正职任职至少满2年,其他“两委”成员任职至少满3年的现任社区“两委”成员。

(2)面向二道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在二道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并在担任二道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个人或所在社区获得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8.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报考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1.教师资格条件:报考高中及以下层次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符合岗位要求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3月份,即到2023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A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2023年4月6日14:30截止。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要仔细阅读《202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须知》,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务必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3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的彩色电子图片,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提醒考生注意: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数量超过4个,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可将相关材料拼图处理后再上传,拼图后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报考人员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报名期间,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适时公布相关岗位网上报名情况。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3日9:00至2023年4月6日16:30截止。

1.市直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及其他招聘岗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6日16:3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3年4月7日9:00至2023年4月10日14:30截止。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务必按缴费时间及时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A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为避免缴费时网络拥堵,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错峰缴费。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视为完成报名全部流程。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以考生本人报名系统显示的状态为准,考生缴费遇到疑问,请拨打易宝支付客服专线:95070。

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用,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也须在报名阶段按时缴纳报名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23年4月7日9:0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诺睿德商务广场B9栋12楼1211室(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信息管理科,电话0431-81130611)办理相关手续,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未按期办理且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费缴费时间及办法: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2023年5月7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A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无需打印笔试阶段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各招聘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除附件1、附件2、附件3中标明考试形式仅为面试的,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3年6月1日9:00时,可登录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fdA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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