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是西咸新区的五大功能组团之一,位于西咸新区的几何中心,是西安“北跨”发展的第一站,历史文化丰厚,区位条件优越,生态自然优美。随着西安“北跨”发展战略的全面启动,秦汉新城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正以“三个带”建设为引领,在打造西安都市圈极核区的征程上阔步前进。为加快推进新城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三类,共计15个岗位,18名人员。
1.特色产业园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简称A类岗位):共2个岗位,2名人员。
2.特色产业园发展中心员工岗位(简称B类岗位):自动驾驶产业园员工岗位4个,招聘人员5名;大健康产业园员工岗位4个,招聘人员5名。
3.下属服务机构员工岗位(简称C类岗位):政务服务(秦汉)大厅管理中心员工岗位5个,招聘人员6名。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的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实务能力、服务意识和抗压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应聘A类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应聘B、C类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A、B类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含)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应聘C类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4.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秦汉新城2023年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岗位任职条件。
5.新城系统内(管委会各部门、直属国有企业)干部员工参与招聘工作组织实施的,如有亲属应聘相应岗位,须向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招录时实行回避制度;未说明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报考(录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工作经验要求说明
1.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8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报考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可凭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直接作为工作经验及年限的佐证依据。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初面→笔试→资格复审→复面→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
秦汉新城官网(http://qhxc.xixianxinqu.gov.cn);
西咸人才网(http://www.xixianrencai.com);
智联招聘西安频道(http://www.zhaopin.com/xian);
智联招聘西安分公司及秦汉新城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8日至4月19日17:00(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9日17:00)。
2.报名网址:
https://qhxc2023.zhaopin.com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定制系统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仅有一次报名机会),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4.提交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线上资格初审等待队列。线上资格初审与报名系统开放同步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后,线上资格初审时间顺延至4月22日17:00截止。
5.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正确上传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所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下载示例参见附件2);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可凭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直接作为工作经验及年限的佐证依据;
6.所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已报名取消招考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仅有一次机会)。
7.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初面
1.初面时间、形式以通知为准;
2.初面对象为B、C类岗位,A类岗位不进行初面;
3.初面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初面结束后,将对合格分数线75分(含)以上人员根据初面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通过人数不超过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4.初面成绩仅作为进入笔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不超过1:6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五)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所有学历证、学位证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年限及经历证明材料。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应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注: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一致。(3)至(6)项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不予退还。
3.因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复面
(1)复面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复面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5分,75分(含)以上人员方可参与排名;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复面成绩×60%;
(4)复面结束后,将对合格分数线75分(含)以上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复面成绩排名靠前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妊娠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暂缓其体检时间到生产完毕并休足产假后具备完成体检所需身体条件时进行,再作出体检结论;相关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递补
如出现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公示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以后续公告为准。
(九)考察
对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十)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秦汉新城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秦汉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所有。欢迎有志于秦汉新城开发建设的有志之士加入我们。
咨询电话:029-68596088 转85728、8576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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