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规定,现就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大专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需经高陵区就业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
(五)要求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吃苦耐劳。
三、待遇情况
(一)参照高陵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
(二)报名地址: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区委院内四楼)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区委宣传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根据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五、面试考察时间、地址及电话
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剑锋 肖 哲 18682936259
六、其它事项
监督电话:029-86912038
本公告由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