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规定,现将2023年岐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岐山县朝阳路44号旋力广场东侧)。联系电话:0917-8217668。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打印)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提供)
8、《退伍证》或《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士兵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四、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审查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则:
1、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请考生查阅并记住《资格复审安排表》中自己所对应的表中自然序号,并标记于《报名登记表》左上角。
3、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5、《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6、资格复审递补公告拟于近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2023年岐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及分组表.pdf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