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安排,现将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体检考察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集合时间:2023年7月13日上午8:00前。
(二)体检集合地点:中国银行(西安南郊南二环东段支行店)门口(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天伦御城龙脉北区1层)。
(三)体检要求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3.体检前三日须饮食清淡,体检前一日勿饮酒,勿食猪肝、动物血等食物,晚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勿进食、勿饮水),完成采血、腹部超声检查后,方可进食、饮水。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
5.女性例假期间不进行妇科检查及尿检,需提前将例假情况告知带队老师,签字确认后,延期进行该项目的补检。
6.怀孕的考生体检当天需告知带队老师,并出具已孕医学证明,签字确认后,延期进行缺项的补检。
7.体检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未体检完毕不得离开。
8.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按时到场。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
体检结束后,将适时开展考察工作,请进入考察的考生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
咨询电话:029-86787649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