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面试公告》,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
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体检
(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本次体检分三天进行,为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2月9日(星期六)、12月10日(星期日),每天上午7:40集合,体检人员及时间分组详见附件3。
集合地点:汉中市钟楼广场(汉台区天汉大道与民主街十字西北角钟楼照相馆前)。
(二)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肝、胆B超检查须空腹进行,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检查时请憋尿;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3.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复检一次。
4.请所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提前熟悉指定的体检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注意出行安全,确保准时到达。
三、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结束后,在体检中心领取《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考察表》,并于12月15日前将盖章的纸质《考察表》送至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民主街43号汉中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室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916—2628606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点击查阅)
2.2023年汉中市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点击查阅)
3.体检时间安排(点击查阅)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
原标题: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nzhong.gov.cn/hzszf/xwzx/gsgg/202312/89765fa9d62b453b8847fc7fa71105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