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黄龙县消防救援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骨干力量建设,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指导意见》(延政办发〔2016〕3号)精神,现将2023年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任务
本次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消防队员主要从事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同的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消防宣传教育和其他非执勤战斗岗位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28日期间出生)的男性青年;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5.男性退役军人或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男性社会青年;
6.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心健康,无遗传病史,无不良嗜好;
7.具有黄龙县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以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加分条件及分值
在部队服役期间(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2分,二等功的加3分,一等功的加5分。以上项目总和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因本人违法违纪曾被工作单位辞退、开除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工作单位曾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合同等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招聘为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森林消防队员,其后辞退辞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可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x.gov.cn)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自行填写,并现场提交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2.报名地点:黄龙县政府五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911-5621003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退伍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员共同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和标准分别如下:
1.体能测试项目:
(1)立定跳远;
(2)单杠引体向上;
(3)10米×4往返跑;
(4)1000米跑。
体能测试标准及得分标准见附表1。
2.体能测试总分为体能测试项目的所有得分之和。体能测试过程中,凡任意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招聘下一程序。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直接取消成绩。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成绩+加分项。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综合成绩末位并列,则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体能测试总成绩、1000米跑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将在黄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
消防队员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政审由黄龙县应急管理局会同黄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政审合格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将招聘结果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经三个月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正式聘用。
对体检、政审、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所产生的空缺,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合同签订。
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试用期满后与聘用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合同关系即自行终止。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是否续签。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按照黄龙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黄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薪酬结构的通知》(黄人社发〔2021〕73号)文件规定, 实行“基本工资+高危补贴+岗位津贴+服务年限补贴”的结构。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由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加绩效工资600元构成,基本工资为2550元。
2.高危补贴。专职消防队员高危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3.岗位津贴。专职消防队员根据所从事的岗位执行岗位津贴。其中:从事消防特种车辆驾驶且持有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的(需B2以上执照),岗位津贴600元;在小型消防站、卫星消防站从事班长岗位的,岗位津贴200元。
4.服务年限补贴。专职消防队员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基础工资增加100元。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城镇职工相关政策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伙食费、被装费及业务保障经费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三)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日常管理实行消防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消防队伍条令条例、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规定。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轮休制度。
六、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情节的人员,违规事实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附件:
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原标题:2023年黄龙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x.gov.cn/xwzx/gsgg/1660589326301511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