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男性85名、女性15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托西安科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8、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武警特勤及陆、海军特战队员复员军人,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学历放宽至高中;女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英语公共四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公共六级证书者优先;
9、语言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身体受伤,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类疾病;
11、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且未清除,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曾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为辅警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优先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单位及招聘岗位
(一)用工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1:巡特警防暴处突队员(20名);
工作职责:巡逻防控、防暴处突、信访维稳;
招聘岗位2:各科、队、所辅警(80名);
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户籍窗口接待、接报案、受案登记、信息采集、调解、文书等工作。
*注:录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和服从工作单位值班备勤的工作安排。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科创就业创业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西安科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9号天彩大厦B座1101室)
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周三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5、咨询电话:029-83230798/029- 62095155/18821630422(同微信)
6、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7、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提供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信用报告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8)报名表1张。(点击链接下载)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信息表
注:(1)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看)—查看(如已过期点击“延长验证有效期”再查看)—下载PDF文件;应届毕业生登录下载学籍证明即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关注“陕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如需介绍信请联系我公司。
(4)后附报名表附件,请下载打印填写,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时间待定。
(三)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辅警基础工作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由公安新城分局与西安科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整数。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整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新城分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创就业创业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各科、队、所辅警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委监督,对招聘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8821630422)。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参加笔试的;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3、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4、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四)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办理造成的不良后果应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