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商洛市柞水县纪检监察委选调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陕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一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选聘)人数
本次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组及县廉政教育中心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一级科员15名,九级职员2名。
二、公开选调(选聘)原则
1.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拔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
2.坚持党管干部、五湖四海、公道正派的原则。
3.注重基层经验、综合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原则。
4.注重选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品格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并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的复合型干部。
三、公开选调(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选聘)范围
1.全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全市范围内,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机关、参公单位中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应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的承诺书。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品质好,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端正,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过硬;
3.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事业人员须为财政全额供养在编在岗管理岗九级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4.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限男性;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公开选调(选聘)后可能形成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程序
(一)公告
公告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nzs.gov.cn/)和柞水纪检监察网(http://zhashui.qinfeng.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