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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优秀青年人才招引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选调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四大排行榜最新排名前150名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本科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选调人数:30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1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30天内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没有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所学专业为海门发展急需的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类、材料工程类、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审计类、城建规划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生产类、农业类等专业的人员。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4.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截至2023年春季学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wsbm.rsj.nantong.gov.cn/Home/ExamHome?examid=
06230213163839)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对应的报名邮箱:hmqwzzbzgk@163.com。【邮件名:20710+姓名+院校(单位)+专业】。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2023年3月17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内);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6.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聘书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任职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价人员名单。
(二)综合素质评价。通过面谈、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同时,针对学习能力、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适岗评价。量化评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由南通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的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按照不低于选调计划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达不到5:1的选调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复审后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能力为主。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笔试和面试成绩3:2:5的比例折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依次递补。最终选调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主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使用管理
(一)经选调被正式录用的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选调人员在海门工作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1.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2.专项津贴。来海工作后前5年服务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800元的标准享受专项津贴。3.住房待遇。本人在海门购房且用于自住的,5年服务期满后,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20万、硕士研究生每人15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每人12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南通籍以外,在工作区域本人和父母均没有住房的选调人员,5年服务期内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
(三)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纳入全区优秀青年人才库进行培养管理;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信息发布网址:dj.nantong.gov.cn(南通党建网)、rsks.rs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zb.haimen.gov.cn/(海门党建网)、“东洲先锋”微信公众号。
政策咨询电话:0513-82222611。
监督电话:0513-8928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