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潼关县教育医疗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助推我县教育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潼关县域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潼关县域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一)选调数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0名。
(二)选调岗位
具体选调岗位及相应数量,待报名结束后,按照学科、专科需求和报名情况确定。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医疗卫生事业,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进入教师队伍及医疗卫生单位的方式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及相关人事政策规定;
3、应聘录取后,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4、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受到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选调,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5、对于隐瞒既往病史的选调人员,一经发现,将不予选调,若已选调至我县的,后期一经查实,将予以解聘;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教师条件:
1、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业务能力;
2、中小学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三)选调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条件:
1、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医师、护士、药师、影像、检验、麻醉等资格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7月28日,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报名。
1、教师报名地点:渭南市潼关县教育科技局二楼党委办公室(潼关县育贤路15号)。
2、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地点:渭南市潼关县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潼关县和平路70号)。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潼关县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或《潼关县公开选调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已通过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2022年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
4、作为申报条件的县级及以上荣誉证及命名表彰相关文件(时间截至2023年7月28日);
5、原招聘录用手续(人社部门开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录用通知书等);
6、最新工资批文,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事部门公章);
8、咨询电话:
县教科局:0913-3811380,13909138233(汤老师)
县卫健局:0913-3866816,13709235642(汤老师)
(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潼关县面向县域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布岗位及数量。在潼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guan.gov.cn/)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与选调岗位及数量,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评审。面试以讲微型课(教师类)、现场答辩(医疗类)的形式进行,依据公布的岗位和数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应聘者或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经资格审查,不用参加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1、具有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及“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之一的教师;
2、具有教育部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3、按照公费师范生聘用的教师;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5、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潼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g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考察及审查档案。潼关县面向县域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及档案审查,考察不合格及档案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八)聘用。经考察及档案审查合格的,由县委编办、人社、财政、教科、卫健等部门按照确定的选调人员名单办理调入、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潼关县面向县域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潼关县2023年选调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1).docx
潼关县面向县域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
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1日
原标题:潼关县2023年面向县域外选调优秀教师及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ongguan.gov.cn/zfxxgk/fdzdgknr/gsgg/1682316833108570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