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陕西神木市教师招聘70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陕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了有效解决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实现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全市现有教师配备情况,市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方式为全市各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部分辅导教师和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小学辅导教师400名,幼儿园辅导员300名,校园网络管理员 5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专业知识。
2.神木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前)。
3.报考小学辅导教师岗位者,198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辅导员、网络管理员岗位者,1985年6月28日至2003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4.报考小学辅导教师岗位者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报考幼儿园辅导员岗位者需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前教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具体专业指导目录后附),且持有教师资格证。
6.报考网络管理员岗位者,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信息技术类专业(具体专业指导目录后附),且持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7.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神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sxsm.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及疫情防控
1.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sydwzl.com/sxsmjszp2021/
小学辅导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00:00至2021年6月3日24:00。
幼儿园辅导员及网络管理员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00:00至2021年7月1日24: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资格审查
小学辅导教师岗位审查时间:2021年5月31日8:00至2021年6月4日12:00。
幼儿园辅导员及网络管理员岗位审查时间:2021年6月28日8:00至2021年7月2日12:00。
市教体局等部门组织专人对报考者的照片、学历、专业、户籍、年龄、教师资格证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小学辅导教师岗位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6月9日8:00至6月11日24:00。
幼儿园辅导员及网络管理员岗位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 7日8:00至7月9日24:00。
5.疫情防控
请报考者近期做好自我防护,提前通过本人手机申领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持续关注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状态。在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体温检测。报考者考试当天持“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持“黄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持“红色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每个考点设置临时隔离点,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过37.3℃的报考者,在临时隔离点进行观察,经医务人员健康评估后,妥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者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核实身份证件时需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报考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参加考试者,视为已知悉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前,若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