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精神,现将2022年西安市司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凡报考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岗位代码612201110004),经笔试和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08:30-12:00
2.面试地点:西安仲裁委员会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4811号西安港国际采购中心)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3号线到国际港务区地铁站下车,换乘248路公交车到保税一路站下车,步行即到(步行导航图见附件2)。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的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最高分或最低分如并列,则只去掉最高分或最低分中的一个。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面试流程
1.入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一式三份)、考生本人签写的《健康承诺书》(附件3),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指定签到室,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签到。考生在签到室持证件签到,并将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发现未交或少交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抽签。考生签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候考。考生在候考室听取工作人员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进行候考。
5.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直接回答问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漏个人信息。
6.宣布成绩。前一名考生完成面试后在考场外等候,待后一名考生完成面试并退出考场后,前一名考生再次进入考场,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之后第三名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依次类推。
7.离场。考生听取并签字确认个人面试成绩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返回签到室,领回本人手机及有关个人物品并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后离场,严禁在考点内滞留。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于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07:40开始入场,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入场截止时间为07:50,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能按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健康承诺书》。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考点,不得喧哗、抽烟等,不得传递考试信息。违反纪律经劝阻无效者,主考官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签到室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等,并交工作人员密封保存。严禁携带移动电话、MP3、MP4、iPad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凡已带入未按要求统一封存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携带各类面试参考书目、教辅材料等进入候考室和考场。稿纸、写字笔由考务组提供。
6.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个人姓名、身份等相关个人信息。
7.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点。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生应严格落实西安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签订《健康承诺书》,主动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面试当天考生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行面试。
2.面试前14天,确因特殊情况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面试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须持3天3检(含资格复审当天)阴性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方可进行面试。
3.持“红码”、“黄码”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面试地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4.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咨询电话
029-86786807、86786812
西安市司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