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有效整合利用社会人才资源,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依据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聘用和社会监督员聘任工作的通知》(宝市应急发〔2023〕195号)要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聘用聘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两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员”聘用聘任类别、方式及名额
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兼职区级技术检查员5名;聘任社会监督员2名。
二、“两员”聘用聘任条件及要求
(一)兼职技术检查员
1.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常住地在凤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愿意担任兼职技术检查员并承担相关工作职责,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5.熟悉并遵守国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熟悉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6.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熟悉监管方式方法,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在时间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
已聘用为省、市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无须重复申请。
(二)社会监督员
1.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坚持原则、诚信公道,无违法违纪、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
2.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常住地在凤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身体健康,愿意担任社会监督员并承担相关工作职责;
4.热心支持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5.了解国内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具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等相关专业经历者优先;
已聘任为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无须重复申请。
三、工作职责和义务
(一)兼职技术检查员
兼职技术检查员不得单独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2.参与事故调查、行政案件研究讨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和其他任务;
5.兼职技术检查员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时,应重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查,并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中提供专业性意见建议。
(二)社会监督员
1.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应急管理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身体力行影响带动群众执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监督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提供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问题线索;
3.社会监督员可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需求,了解与监督内容相关的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提供工作信息等形式,积极支持监督工作;
4.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用程序
本次“两员”聘用聘任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凤翔区公开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凤翔区公开聘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表1、2),提交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资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身份证明:宝鸡市凤翔区户籍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在凤工作者提供企业工作证明、在凤居住者提供村(社区)居住证明)。
报名采取线下、线上两种方式进行。
线下报名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前二楼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安全综合协调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线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fxyj7213045@163.com,联系电话:0917-7213596。
(三)公示及聘用
1.考察。通过资料审查等方式核实应聘人员信息,对应聘资格符合度进行核查。如应聘人员的考察有不合格的情况,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2.选拔。对担任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其具备从业时间长等条件的优先选用。
3.公示。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应急管理局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聘用。公示结束后,聘用为兼职技术检查员、聘任为社会监督员的,报经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审核发证,聘用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期满后“两员”本人有意愿继续担任且提交报名材料的,可优先考虑与其续聘。兼职技术检查员的报酬参照专家费标准计算次数确定。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公益事业,原则上不发放报酬。
“两员”聘用聘任工作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两员”聘用聘任管理严格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细则》执行,聘期内有损害“两员”形象或监督对象合法权益、徇私舞弊、不能胜任工作的,报经区应急管理局核实,将取消其聘用聘任资格并收回聘书。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主动提出不再担任本职工作的,报请区应急管理局解除聘约,并收回聘书。本次聘用聘任工作由宝鸡市凤翔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凤翔区公开聘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
2. 凤翔区公开聘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
宝鸡市凤翔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