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以下简称“照金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照金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为准。
4.岗位(代码202300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2日至2005年11月22日出生);
岗位(代码202300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2日至2005年11月22日出生);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本次招聘对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须为2023年11月22日之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生,以及普通高校在读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党建网(http://tcdj.gov.cn)、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tongchuan.gov.cn)、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网站(http://zjjng.tongchuan.gov.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铜川市人力资源市场(铜川市新区正阳路与长丰南路十字东南角银岭天下小区北门)。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时一并进行。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见附件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个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须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③有文博场馆连续两年以上讲解员工作经历者,须提供正式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及两年银行工资流水;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及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管理等环节。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党建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网站予以公告。
4.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领取地点:铜川政务大楼424室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笔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前置方式。面试由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次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面试成绩,并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工作安排。
五、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不足1∶3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考试为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史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1周内,在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同时公布进入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和体检安排。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出现拟聘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时,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加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拟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十一、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资格审查单位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解释。
联系方式:0919-3283245
附件:
1. 2023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表.xlsx
2. 2023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cdj.gov.cn/info_4045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