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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公开招聘136人

2021-11-11  |  来源: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导读】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公开招聘13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陕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中、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根据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21年全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36名。(具体招聘县区及岗位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业学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对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限定的最大年龄基础上延长3岁;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为稳定人才队伍,对我市贫困县(市、区)招聘专科学历岗位作了生源或户籍限制(见附表1)。生源是指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11月9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公告。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需询问的,由招聘县(市、区)负责答复。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同时提供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本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料,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专业能力考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

 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紧缺专业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或艰苦边远县区,不设开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专业能力考试,采取纸笔方式作答,满分为150分。

 专业能力考试时间:11月27日9:30-12:00(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范围:

 1.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传染病、诊断学基础等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2.口腔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口腔医学、专业基础、医学基础、临床医学基础、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预防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3.中医学专业(含针灸推拿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4.中西医结合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药理、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5.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护理急、慢性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6.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临床免疫学和免疫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及检验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7.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医学影像学范畴内各项技术(包括普通放射、CT、超声影像等)及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8.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康复医学、康复功能评定、物理治疗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9.药学类专业(含药学、中药学)。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药理学、药剂学、中药学及药事管理学等专业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10.公共卫生类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医学综合等,以及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

 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3分,对取得执业医师的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上加5分。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加分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外进行公示。

 考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考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专业能力考试成绩与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2021年12月上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查询。

 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并列时,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采取面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确定。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县(市、区)应聘人员体检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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